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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报酬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来源:

近日,省厅出台文件《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苏委农办〔2021〕17 号)指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鼓励探索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于完成既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从本年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以及成员分配之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本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理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绩效。具体奖励激励方案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备案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