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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变更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     来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支持和配合村委会工作,维护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在我市基本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同时,各地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要求,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依法依规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及理事会的换届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市以辖市区为主体,有序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的变更。

以武进区为例,在全区194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有136个涉及到相关事项变更,其中:涉及到不换届换法人的30个、换届不换法人的有80个、既换届又换法人的26个,为此,武进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原登记赋码事项变更的,在收集相关材料后予以换发法人证书,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做好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