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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建设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次数:     来源:

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底,常州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培育60个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将聚焦6个类型、选择60个示范点展开,简称“660”示范点培育行动。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1011日印发实施。

  据常州市国土局局长贾金庚介绍,培育行动以村强、民富、景美、人和为总目标,聚焦村庄规划、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整治、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6个类型,重点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村庄规划质量不高或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量大和用地粗放、生态修复整治短板突出、旅游等产业融合项目占地大用地多落地难、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无法匹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有工作示范效应不够等。

  目前,根据各辖市区申报的示范点,经市集体商议后,初步确定示范点60个。其中,村庄规划编制示范点14个,农用地整治示范点10个,建设用地整治示范点12个,生态修复整治示范点8个,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示范点8个,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示范点8个。各示范点正在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包括示范点任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同的示范点建设可选择在同一个行政村统筹实施,也可在不同的行政村分开实施;市域范围内的每个辖市()需围绕6个类型选择若干示范点建设。

  示范点培育行动将充分调度各类政策、资金、行政资源,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比如,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给予各地一定弹性空间,允许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同时,市财政资金将加大对示范点培育行动的激励引导,辖市()政府也将给予示范点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另外,行动方案强调,鼓励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示范点培育行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力度,尊重农民意愿。

  预计到2019年底,示范点将实现乡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更加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更加优质、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产业更加融合、百姓更加富裕。